close

折價券序號分享

為保障嬰兒使用濕巾的安全,食藥署今天公告「嬰兒專用濕巾納入化粧品種類管理」案,自明年6月1日開始,舉凡嬰兒專用濕巾產品,都應符合化粧品衛生條例規定。目前我國嬰兒濕巾管理,經濟部為濕巾的主管權責機關,至於含特殊潤膚的醫療級嬰兒濕巾,才屬於衛福部權責。不過,1歲以下嬰兒皮膚厚度較薄,角質層及皮脂層也脆弱,而且汗腺未發育完全,專家均認為有需要提高產品的管理強度。衛福部食藥署表示,濕巾管理規範將不再以是否含特殊潤膚成分區分,只要宣稱是嬰兒專用濕巾產品,擬一律以化粧品管理,包括產品需全成分標示、製造廠須符合化粧品設廠標準等,更可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。因公告日至實施日有至少1年的緩衝期,食藥署呼籲業者自起即日起儘速符合管理規範。新制上路後,違者將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辦。
arrow
arrow

    wellsnewd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